深圳申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有什么用?參見文章《申請軟件著作權有什么用》以上都是老生常談。今天,中政人員結合民法典新規定,通知知識產權,講解計算機軟件作權登記證的新用法。
一、民法典中有關軟件作權登記的法律規定
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商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接到通知后,網絡服務提供商應及時將通知轉移給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擴大損害的部分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用戶或網絡服務提供商因錯誤通知而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條網絡存儲器可以向網絡服務提供商提交無侵權聲明。聲明應包括無侵權的初步證據和網絡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商收到聲明后,應將聲明轉讓給發出通知的權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關部門或人民投訴 ** 提 ** 訴訟。網絡服務提供達權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內,網絡服務提供商未收到權利人的投訴或提出 ** 訴訟通知應及時終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道絡服務提供商知道或者應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犯他人民事權益。
二、如何使用軟件作權登記證書?
上述法律規定也稱為避風港原則。作為計算軟件作權的權利人,如何破解避風港原則?即根據計算軟件的作權登記證書,通知平臺不再受到避風港的保護。
計算機軟件具有作權登記證書,可作為停止侵權的法律依據。通知應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這里侵權的初步證據包括權利持有人享有作權的證據,計算機軟件具有作權登記證書屬于此類證據。也就是說,在侵權行為中,計算機軟件可以附上計算機軟件的作權登記證和主體身份證明材料,要求停止侵權。
值得提醒的是,不要亂來,亂來也要承擔責任。權利人因錯誤通知損害網絡用戶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被他人的侵權通知錯誤刪除,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軟件注冊為作權,只是開始,如何使用注冊軟件保護作權,是計算機軟件作權的應有意義。
2020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的》<著作權法>根據該決定,新法律于2021年6月1日生效。新的版權法將對企業產生深遠的影響。北京市中政人員通知您,新的版權法將與您一起解釋,以便企業提前準備處理。以上是第五期《民法典關于軟件版權登記的作用》